人民網合肥9月13日電 (記者岳曉龍) 據9月11日央視《每周質量報告》報道,在多起交通事故中,盡管車輛發(fā)生了猛烈的碰撞,有的還近乎“車毀人亡”,但關鍵時刻比亞迪F3的安全氣囊并未自動打開。事發(fā)后,車主在與比亞迪公司的交涉中,竟被告知是因為當時撞擊的角度和力度不對。而車主的相應索賠訴求也一直未能妥善解決。
9月13日,人民網安徽頻道記者多次電話聯系比亞迪公司公關部,試圖就此事進行采訪,了解比亞迪公司對此類事件有何回應,但一直未能聯系到主要負責人。記者又致電客服熱線咨詢其是否已對此采取了相應的補救措施,該客服未予以正面回答,只表示,若車輛未出現報警,則可以繼續(xù)放心使用。
據央視《每周質量報告》報道,今年1月16號下午,李先生開著比亞迪F3行駛至土峽路時,撞上路邊一棵大樹,因傷勢嚴重不治身亡。事故車輛前面的橫梁和發(fā)動機蓋板都凹陷變形,擋風玻璃破碎,但安全氣囊卻沒有打開。
李先生發(fā)生車禍不久,當地交警部門就出具了事故現場證明。證明顯示,他駕駛的比亞迪F3轎車的剎車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和外觀及燈光信號指示裝置等安全性能技術狀況都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的要求。因此,其妻子王女士認為,李先生死亡的一個重要原因可能就是安全氣囊打不開。
可是,廠家代表口頭解釋是,李先生的比亞迪F3發(fā)生車禍時安全氣囊不能打開的原因,是因為當時撞擊的角度和力度不對。比亞迪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武漢大區(qū)督導陳育新說,王女士不服的話,可以跟她一起去宜昌法院立案。
今年4月8日,同類事件發(fā)生在河北省任丘市。一場車禍讓小王的比亞迪F3嚴重變形,前面的橫梁、車燈和擋風玻璃支離破碎,發(fā)動機蓋板也卷曲后移,但車上的安全氣囊沒有打開。更讓人奇怪的是,安全氣囊的蓋板都打開了,氣囊卻仍然沒有彈出來。小王到任丘市當地的比亞迪4S店理論,卻被告知,廠方檢測結果表明,當時的撞擊力度不足以引爆安全氣囊,并說如果不認可這種說法,可以自己去找權威機構做鑒定。
此類事件中,車主均遇到了舉證難、索賠難的問題。對此,有關人士指出,目前安全氣囊在國內沒有制定相關標準,甚至連行業(yè)標準也沒有,各汽車廠家使用安全氣囊的標準都是由廠家自己制定的。因此,目前國內極少有人愿意接受個體送來的安全氣囊樣品質量委托檢測,因此對于普通消費者來說,要想舉證安全氣囊合不合格,幾乎不可能。
(資料來源:人民網)